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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03.Wait we

 

【你是澄澄的秋波,你眼睛說著我愛他,我的眼睛我說著我愛你】

   分手之後,成列沒有一天是睡好、吃好的,他的心像是死了,可是卻還沒有死得徹底,他覺得他應該還會回來,只是應該的,他看起來很憔悴,猶如一個失業者,他的心不痛不癢,他的身體失了知覺,現在的他,什麼都不是了,只是一個空洞。

  「浩沅,我把大學工作辭了,我前幾天去應徵了一個英文祕書的職位。」

  「不錯啊,你在大學裡做是根本就拿不到多少錢,還是早點應徵一份像樣的工做好。」

浩沅的語氣像是成烈他老媽,可能是出自個性的關係,他本身就很會照顧人又體貼細膩,成為了很多姐姐們的目標,最近年下男正熱啊,可惜的是他對那些每天濃妝豔抹的女人沒什麼興趣,應該說他厭惡著那樣的女性。

 他們面對面的吃著早餐,討論著生活時事、以前大學的同學的近狀,給乎能說的都說了,最後給換來的是,你我之間的沉默無近,他們兩各自有各自的心思,浩沅知道為什麼成烈要辭掉工作,因為他害怕看到那個男人,也不能說害怕,只能說他害怕他自己還迷戀著他,其實,浩沅聽到他們分手的消息一點也不驚訝,因為他一早就知道這是一場沒有結果的愛情,剛開始的時候,他一邊聽成烈講那個男人的故事,一邊暗罵成烈是個傻子,最後也拿他沒辦法,因為李成烈就是一個無藥可救的傻逼!

  他還記得,前些日子的事情,成烈叫浩沅陪他和喝酒,雖說是兩個人一起喝酒,但是感覺上只有成烈一人在喝,浩沅說著,你別喝太多,成烈就回他,你就讓我就這麼醉一回吧,明天我不上班你也不用付我工資,之後,又是長長的沉默,浩沅無話可說,成烈有口難開,空氣好像是死了,旁邊的人都吸著薄薄的氧氣,他們好像是要窒息了,更具體了說可以算是溺斃吧?

  差不多過了三個多小時吧,成烈醉得猶如一坨爛泥,浩沅看著他的樣子,臉頰紅通通的像火球,吸著鼻涕發出微小的呢喃就像是隻可憐兮兮的小狗,浩沅原本想要好心送他的回去,但又想說這家伙每次一喝醉酒就會變成一頭熱情的野馬把自己的家弄得跟達利的畫一樣前衛,前衛到連美術系畢業的他都覺得被他弄亂的房間簡直是史詩極巨作,他的直覺告訴他,他不能這麼做,如果把他帶回家,自己的家就會變成「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大型藝術品」。

  這時候他突然有了個點子,他不乖的笑了起來,一股邪念正萌芽著,他拿出放在口袋裡的手機,輕輕鬆鬆撥了通電話。

「喂,明洙嗎,我們家那個傻逼研究生喝醉了,因為我有事不能帶他回家,我是想你要不要帶他回家?」他果然不懷好意的打電話給了明珠,他知道金明洙是這個世界上唯一個永遠都不會嫌棄他的人,其實,在李浩沅的眼中,金明洙其實也是個傻逼,因為只有一個傻逼,才會堅持追著一個沒有任何優點的人,不是嗎?

「你們在哪裡的酒吧,我開車去吧!」明洙的聲音不急不徐,那聲音很平靜猶如置身大海,他其實心裡的著急吧?其實他很想要快點來找成烈吧?李浩沅想著。

「老韓開得那家,你知道吧?大學的時候大家常來的」浩沅說道。

「知道了,你等我」明洙先掛了電話,現在的李浩沅就好像某種物質的媒介,把李成烈跟金明洙連在一起的媒介,這樣到底是好是好壞,我們都無法得知。

  在等待的時間裡,李浩沅都在看著李成烈,他很害怕這個可憐兮兮的傢伙會做出奇怪或驚為天人的事情,雖然他很專心的看著,但心思卻花在別的上面,他正思考著金明洙的那句,你等我。

李浩沅是個聰明人,所以他很清楚的知道那句話不是講給自己聽的,而是李成烈。

金明洙喜歡李成烈四年有了,金明珠等著李成烈四年有了,喜歡一個人四年該有多難呢?等一個四年該有多難呢?

正確答案告訴我們,很難很難,但,這只是正確答案,坦白一點說,我們之中有誰知道有多難,就算是真真正正有經驗的人也不能告訴我們到底有多麼難,在愛情裡,等待在最困難的事情,在愛情裡,等待就是一件最恐怖的事情,你們問為什麼會恐怖?因為太孤寂了,因為太想要了,因為太久了,因為害怕,因為種種原因所以讓人們覺得恐怖,最後,我們還是要回到最開始的起點愛情,最後,我們後知後覺的發現,愛情就是一種無法抗拒的恐怖。

  「成烈……」李浩沅回頭,看見金明洙焦急的眼神,他覺得現在的金明洙變得比大學的時後更加成熟了,不知怎麼的就這樣認為了。

 「你來了,人在這裡,在三個小時之內不停喝酒也不說話,就成現在這副可憐兮兮的樣子」李浩沅的聲音裡帶了點心疼,更貼切的說,是朋友的關心吧?

 「為什麼突然間來喝酒?」金明洙的聲音有點沉了。

 「這傢伙失戀了,不過失戀好像是預料中的事情,明珠,你知道這件事情嗎?」李浩沅問道。

 「隱隱約約吧」他的神經有點緊繃,他的心跳也在加快。

 「明洙啊!你很喜歡成烈吧?如果喜歡的話,現在就好好抓住,雖然我不是鼓勵你,趁現在鑽進李成烈心李的那個空」

金明洙有些吃驚的看著他,他從沒有想過李浩沅會說這種話,這樣的話,好像從金聖圭口中說出來還比較正常。

 「我先走了,你慢慢來」他看著,李浩沅走到櫃檯去結帳,然後走出大門,看起一身輕挑,他突然有點羨慕他了,他羨慕他的輕挑,因為他老是自己背負太多。

 

 目送完李浩元之後,他就準備帶李成烈回家,他看見眼前的他,兩頰紅暈、微瞇的雙眼還有可憐兮兮的呢喃,那呢喃啊,聽起來就像小狗,他看著看著就笑了,也不知為什麼就笑了。

他把李成烈背了起來,看起來很吃力不是嗎?不過還好,金明洙是心甘情願,還背得很開心,要是別人看來絕對會以為,這男的神經病發作。

他們沿著大街一直走,人車來來往往像是星星,街上還沒有關門的店家猶如話劇的布景,他心情變得沉重,因為什麼呢?

應該是成烈跟那男人分手的事情吧,那男人在過去的日子裡很愛護他嗎?應該有的,不然老早就分了不是嗎?

明洙一個人想著,雖然想著有點害怕,但卻是安心的,因為有個人在他身邊他就感到很安心,他苦笑著,仰頭看著孤獨的天空,然後繼續前進,走到他停車的地方

,他停了一下來,開了車門把人兒先放了進去,自己再走向駕駛座。

 金明洙開著車,李成烈睡著覺,好安逸的畫面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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